结算科工作职责

作者: 时间:2011-11-06 点击数:

财务处结算科,下设稽核组,主要职责包括:
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、法规,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并严格执行。

二、严格遵守《会计法》及《医院会计制度》等相关的财经法规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。

三、严格执行国家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》和银行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,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银行结算业务,保证医院货币资金的安全。

四、负责医院收入和支出的确认及核算,对门诊、住院、医保结算的各项收入进行稽核。

五、按照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范围和经费审批制度,负责医院日常开支、设备、工程等的审核、付款等业务。

六、负责按月发放职工工资、卫生津贴、临时工工资。办理代扣款项(包括个人所得税、住房公积金、养老、失业保险金等)。

七、负责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,定期核对往来款项,及时清理债权债务。

八、负责会计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
九、负责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工作。

十、负责编制医院财务报告,根据财务报告,对预算执行情况、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进行分析,写出财务报表综合分析说明,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。

十一、负责医院对外财务预算编制、审批、执行、调整等工作,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,确保医院资金安全并合理有效地使用。

十二、负责编制年终财务决算报表及财政、卫生等各上级单位要求报送的会计资料。

十三、制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,组织医院会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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